江苏省实时监控防“非典”中药汤剂的配制及使用
针对在防治“非典”过程中,大量人群特别是健康人群开始使用防治“非典”的中药汤剂的现象,江苏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级药监部门对配制防治“非典”中药汤剂的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积极帮促,并加强监督管理;同时要求各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严格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严防“非典”防治药物不良事件的发生。
各级药监部门在对非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局指定的医疗机构或药厂违规配制汤剂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的同时,积极为相关合法配制单位做好帮促工作。南京市药品监管局统一制订了汤剂标准,苏州市药品监管局帮助配制单位规范了汤剂使用说明书,并加强对群体服药的跟踪调查等。
目前,省药品监管局已将全省防“非典”汤剂的处方、配制量、使用情况等作了详细的登记和备案,各市、县药品监管局也已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对配制单位进行了现场考核。自江苏省实行防治“非典”中药汤剂配制情况周报制以来,尚未发现因服用防“非典”中药汤剂而出现的药品不良反应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