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 > 部门动态

国办:房产商要以合理价格促销售

日期: 2008-12-22
字体: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决策部署,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意见指出,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及棚户区改造问题。2009年是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关键一年。主要以实物方式,结合发放租赁补贴,解决260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解决80万户林区、垦区、煤矿等棚户区居民住房的搬迁维修改造问题。2009年到2011年,全国平均每年新增130万套经济适用住房。

  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中央加大对廉租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投资支持力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要相应加大投入力度。同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

  房产商要以合理价格销售

  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根据市场变化和需求,主动采取措施,以合理的价格促进商品住房销售。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支持资信条件较好的企业经批准发行企业债券,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可用闲置公积金建经适房

  为拓宽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益,选择部分有条件的地区进行试点,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本地区部分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补充用于经济适用住房等住房建设。

  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

  因地制宜解决其他住房困难群体住房问题。在坚持住房市场化和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住房保障的同时,对不符合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条件,又无力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要从当地实际出发,采取发展租赁住房等多种方式,因地制宜解决其住房问题。

长江商报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