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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制定“六五”普法规划积极谋划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四)

日期: 201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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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座谈会之四

按委“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编制工作计划安排,8月3日下午,委系统“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南岸区组织召开了主城区发改委“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座谈会。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等九个区县发改委分管法规工作的负责人和委系统“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政策法规处、人事处的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围绕委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编制和下阶段的普法工作,参会同志踊跃发言,热烈讨论。大家的发言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推进发展改革系统立法工作。江北区发改委副主任高峰谈到,“发改委系统的立法,出台相关法规文件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加强立法后的有效监督,如区县开展的招投标、稽察工作,法律法规依据是有的,但还需市发改委给予更多的监督指导,真正使法规文件的效力体现在基层。”渝中区发改委副主任杨峰认为,推进系统立法工作,还需注意及时修订过时的法规文件,配套完善相应的法规细则,形成立法体系,以真正实现依法行政、执法有据。”
二是进一步加强法制培训工作。渝北区发改委监察室主任谢文纪建议,结合普法工作,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系统法规干部参加各类专题培训、赴省外观摩交流、邀请专家或市发改委干部到基层宣讲,进一步创新法制培训手段,抓好干部法制培训工作。建议将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印成册,方便系统干部查阅学习。
三是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北碚区发改委纪检组长胡自磊谈到,“目前的普法宣传形式载体还比较单一,建议充分利用好网络、QQ群交流等手段,把法规政策宣传、咨询搬移到网上,实现法规信息网上互动和共享。”长寿区发改委纪检组长郑可萍、大渡口区发改委干部姜峰也谈到,“在普法工作中,要不断丰富法制宣传形式,把法制宣传与政务公开相结合,积极开展法规宣传月活动,积极运用以案说法的方式,提升法制宣传效果。”巴南区发改委副主任叶奇认为,反腐倡廉是法制宣传工作的一项内容,建议将反腐倡廉的相关内容纳入规划文稿,并在规划附录中增加有关反腐倡廉的法规文件目录。
四是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强化执法监督。南岸区发改委副主任吴极谈到,“规划文稿所列的普法工作指标可与区县发改委年度目标考核挂钩,与评优评先结合,以使各项指标真正管用、逗硬。”同时,他建议采取上级督查和各区县交叉互查的方式,开展项目稽察活动,提高稽察工作质量和水平。
五是进一步以普法促工作交流,提高发展改革部门的凝聚力。部分参会同志都谈到,目前区县发改委横向的工作联系交流不多,法规工作方面的信息交流更少,建议通过组织法规培训、工作座谈、建立法规工作联络员制度等形式,加强工作横向沟通和信息交流,积极整合系统内资源,合力推进系统“六五”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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