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政民政厅紧急下拨5209万春荒救助资金 |
中经网云南中心讯 为解决好春荒期间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3月19日,云南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将中央下拨云南省的4000万元春荒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费和省级配套的1209万元春荒救助资金下拨各地,要求各地将春荒救助资金主要用于政府采购口粮,并自文件下发之日起25日内将救济粮款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06年云南省先后遭受了雪灾、低温冷冻、干旱、风雹、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损失,全省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9亿元,造成07年春荒期间群众生活安排数量大、任务重。 云南省财政厅、民政厅要求各级财政、民政部门要按照救灾款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救灾款物的发放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或预留资金,共同管好、用好救灾资金,维护灾区稳定。 |
来源:云南省信息中心 编辑:xx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