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今年以来,为了全面提升社会保障水平,云南省先后出台了多项政策。从今年1月1日起,云南省调整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制定出台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扩大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通知》,将药品目录以外的“国药准字号”药品等六个项目纳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出台了《云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指导意见》,受益面由13.1%提高到76.5%,受益人群将达到200万人。
另外,云南省还提高了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以及生育保险医疗等待遇标准,从今年1月起,全省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平均提高10%左右;从1月起,2008年12月底以前参保的企业工伤人员及供养亲属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平均提高10%左右;从1月起,提高生育保险医疗补助费包干标准,其中顺产不低于1500元、难产不低于2000元、剖宫产不低于3000元。
来源:新华网云南频道